為進一步規(guī)范內貿修洗箱費用的收取,提高客戶服務水平,內貿航線決定自2013年1月15日開航船舶起,統(tǒng)一征收內貿箱體附加費,收費標準:煤炭:RMB100元/20GP;鋼卷:RMB 80元/20GP;其他貨種:RMB50元/TEU; 收費方式:不收現(xiàn)金/海運費一并收取;系統(tǒng)錄入方式:該費用在起運港進行征收,與海運費分開報價,系統(tǒng)分開錄入/錄入項目為雜費模塊:箱體附加費;執(zhí)行時間:即日起按訂艙時間,從1月15日10:00之后開始征收,已定艙已回場的除外!
同時,自2013年1月15日起,為配合公司征收內貿集裝箱附加費措施,營運中心對于集裝箱損壞第三方賠償做如下調整:
1.對于重箱回空損失修理費用在400元人民幣以下的免予征收第三方賠償,超過400元人民幣(含400人民幣)按第三方索賠要求征收相應客戶責任的安全全額賠款。
2.口岸原則上對內貿箱400元以下的修理費用和清洗不得以其他名義再向客戶收取費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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